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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六篇
2025-09-22人已围观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六篇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篇1
2025年5月16日,建行晋城陵川支行于周例会期间,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分行《关于开展蔡鄂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以及中纪委网站关于蔡锷生、何兴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此举旨在促使全行员工充分认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重要意义,并结合本职工作,严格履行职责。
首先,以案为鉴强化学习是关键。要求全行员工针对中纪委网站关于蔡锷生、何兴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利用晨夕会时间,结合自身工作进行再学习、再讨论。通过深入剖析案件,深刻汲取蔡锷生、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教训,做到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越底线、不碰红线、不触高压线,坚定不移地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这一举措与内部控制理论中的“控制环境”要素相契合,通过强化员工的廉洁意识,营造良好的组织文化氛围,为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其次,是以案为鉴抓对照检视。全行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需对照检视情况表以及总分行的各项禁令,进行逐条对照、严格检视,审视自身行为是否规范,查找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排查,通过高频次的排查,及时发现隐形和深层次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解决,防患于未然。这符合风险管理理论中的“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环节,通过全面排查和检视,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为后续的风险应对提供依据。
最后,是以案为鉴抓好整改。对于通过学习检视、排查所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的管理要实现常态化,领导干部要时时事事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修身齐家,落实好主体责任,常提醒、常教育、常反思,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有效传导压力,推动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通过学习、教育,在全行上下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氛围,促使每位员工严格履职、按章操作,每位领导率先垂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篇2
国开行原党委委员何兴祥的被逮捕,成为2025年以来继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锷生后第二位被逮捕的金融领域干部。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何兴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1月26日中纪委对何兴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结果的通报,何兴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绩观扭曲。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时,不仅不到位、搞变通,甚至自行其是,滥用金融审批权,造成了重大金融风险,给国家带来了特别巨大的损失。他还存在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等行为。何兴祥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入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这一案件警示我们,金融领域的监管至关重要。必须狠抓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问责、长效机制均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管住“关键少数”,从而带动“绝大多数”。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提供坚强保障。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来看,何兴祥的行为严重违背了代理人对委托人的忠诚义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凸显了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必要性。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篇3
何兴祥案件不仅是一个个案,更是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它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金融反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何兴祥作为金融领域的高级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然而,他却背离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陷入了腐败的泥潭。他的行为不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严重损害了金融行业的形象和公信力。
从案件中可以看出,何兴祥的腐败行为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金融监管的相关规定,也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例如,他违规出具金融票证和违法发放贷款,可能导致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风险,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与金融风险管理理论中的“合规管理”要求相悖,强调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此外,何兴祥的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也是导致他走向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良好的家风是抵御腐败的重要防线,而他的行为却为家人树立了错误的榜样,不仅影响了家庭的和谐与幸福,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篇4
最高检于5月6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兴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兴祥利用其担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及保函,情节特别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兴祥的行为再次表明,金融领域的腐败问题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他的违规操作和权钱交易行为,不仅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和储户的利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他的行为导致了资源的不合理配置,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外,何兴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绩观扭曲等问题,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金融行业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至关重要,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才能抵御各种诱惑,做到廉洁奉公。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篇5
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9月9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钱文挥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定,全力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调查工作。
会议指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坚强决心,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加大金融反腐力度的坚定决心。农发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认为,对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表明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农发行党委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驻行纪检监察组贯通协同,加强党内监督。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自觉抵御各种风险和诱惑,以实际行动有效带动全行持续深化以案为鉴,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环境,扛牢抓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从严治党带动从严治行。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农发行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会议要求,要坚定不移深化农发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以清醒头脑、鲜明态度、有力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聚焦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持查清问题、防控风险、追赃挽损、弥补短板、重塑政治生态协同推进,正风肃纪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融合贯通,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加强农发行廉政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针对何兴祥案件暴露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组织全行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让全行员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从严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努力把农发行建设成为更好地执行国家意志,服务“三农”需求,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国有政策性金融机构。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篇6
公开资料显示,何兴祥出生于1963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中国银行上虞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嘉兴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2014年10月,何兴祥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0年4月,他转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后任副行长。
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全会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以强监督推动强监管,一体推进金融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守好不发生重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2025年以来,金融领域已有多人被查处。例如,1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被开除党籍;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被开除党籍;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被开除党籍。1月27日,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雪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月1日,浦发银行原副行长穆矢被开除党籍。7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何兴祥是十八大以来国开行“落马”的第三名行领导。2016年,国开行党委原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接受调查,后获刑14年。2019年7月,国开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接受调查,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些案件充分表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持续严查“金融蛀虫”,释放了保持金融反腐高压态势,持续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的明确信号。金融行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必须加强监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才能有效预防和惩治金融腐败,推动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