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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查补税款66.85万元,综合处罚率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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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查补税款66.85万元,综合处罚率49%)
2022年1-6月,XX市国税稽查局在市国税稽查局及XX市国税局的双重领导下,全体稽查人员协同发力,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税收执法原则,高效推进各项稽查任务。数据显示,上半年该局共开展企业检查20户,已查结16户,立案查处13户,完成一般纳税人检查10户;累计查补增值税38.28万元、滞纳金9.72万元、罚款18.85万元,三项合计66.85万元,截至6月末已清缴入库63.88万元,综合处罚率达49%(罚款金额/查补税款金额),查实率达81%(立案户数/已查结户数),有效发挥了税务稽查打击偷骗税、维护税收秩序的职能作用。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准制定专项检查计划,系统落实稽查任务
为确保税收专项检查靶向发力,XX市国税稽查局严格对标市国税局《202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XX市产业结构特点(以煤炭、制造业、房地产为核心税源)与税源分布实际,制定《2022年XX市国税稽查局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专项检查重点领域与企业类型:
1. 重点行业:房地产业(聚焦预售房款申报滞后、成本扣除不规范问题)、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及用废企业(关注发票开具与实物流转一致性);
2. 重点企业: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企业(防范虚开收购发票风险)、使用手工版运输发票抵扣税款企业(核查发票真实性与业务关联性)。
同时,该局将年度检查任务按月份、按检查组进行细化分解,建立“任务清单+时间节点+责任人”的三级管控机制,通过周调度、月通报确保检查工作“抓早部署、抓细流程、抓紧执行、抓实成效”,为后续稽查工作开展奠定制度基础。
二、深化纳税检查工作,强化偷骗税打击力度
依据年度纳税检查计划及上级专项检查要求,XX市国税稽查局分层推进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通过“个案深查+行业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稽查质效。截至6月末,各项检查成果显著,具体工作如下:
(一)推进日常纳税检查,扫清历史遗留案件
针对2021年未查结的2户企业,该局组建专项核查组,通过凭证溯源、资金流追踪、实地核查等方式,完成案件查处工作:
1. 国电XX发电厂稽查:查实其存在两项核心税收违法行为——一是购进已达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单台价值超5000元)时,违规将对应进项税额18.23万元申报抵扣;二是自产制水供水用于职工宿舍、食堂等集体福利,涉及销售额128.65万元,未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申报纳税。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该局对其查补税款27.70万元,加收滞纳金7.14万元,并处以罚款13.85万元,三项合计48.69万元。
2. XX有限公司稽查:查实该企业在购进职工福利品(如米面油、家电等)时,为违规抵扣进项税额,要求开票方将“福利品”变更为“原材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1.96万元。该局按规定查补税款1.96万元,加收滞纳金0.58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1.96万元,合计4.50万元。
(二)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聚焦高风险领域
按照市国税稽查局专项工作部署,XX市国税稽查局针对高风险行业开展定向检查,结合“分类分级稽查理论”(依据纳税人风险等级配置稽查资源,适用于差异化监管场景),实现精准打击[1]。具体工作如下:
1. 移动电话市场专项整治:依据区局《关于开展移动电话市场税收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市国税局统筹支持及税源管理部门配合下,该局牵头组建6个检查组,对6户移动电话个体经营户实施突击检查。结果表明,6户经营户均存在“隐瞒销售收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偷税行为,累计查补税款1.05万元,加收滞纳金0.03万元,罚款0.53万元;同时形成《移动电话市场税收征管漏洞及改进建议》,反馈至税源管理部门,推动建立“发票开具-申报比对-日常巡查”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2. 废旧物资企业专项检查:对XX矿务局机械厂、XX耐磨材料有限公司、XX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3户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核查“废旧物资购进数量与生产耗用量匹配度”“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真实性”。通过比对企业原材料入库单、生产台账、产品出库单等资料,确认3户企业废旧物资购进与耗用逻辑一致,未发现虚抵进项、虚增成本等违法行为。
3. 煤炭行业交叉检查:一方面,响应市国税稽查局“跨区域交叉检查”部署,抽调3名稽查人员赴无锡参与蚕茧行业检查(为期15天),协助完成4户企业检查,查补税款3.20万元;另一方面,配合市国税稽查局派驻的4人检查组,对辖区内3户税负偏低(增值税税负率1.2%,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5%)的煤炭商贸企业开展检查,查实2户存在“延迟确认销售收入、虚增运输费用”问题,合计查补税款2.75万元,加收滞纳金0.34万元,罚款0.47万元。
4. 煤炭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启动对XX矿务局及下属23户非独立核算企业的检查工作,重点核查“产量申报真实性、资源税代扣代缴合规性”。因涉及企业数量多、历史数据繁杂(需追溯2020-2022年账务),截至6月末,检查仍在进行中,已完成8户企业的凭证核查,暂未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5. 房地产行业所得税检查:自5月起,对辖区内3户房地产企业(XX地产、XX置业、XX城建)开展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聚焦“预售收入结转、开发成本归集、期间费用税前扣除”等关键环节。初步查实3户企业均存在“预收款未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部分工程成本未取得合法凭证即税前扣除”问题,目前已完成证据固定,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三、规范金税协查工作,提升协同监管效能
XX市国税稽查局严格遵循《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金税协查系统“信息互通、风险共治”的作用,上半年协查工作零逾期、零差错:
- 委托协查:接收税源管理部门转办的“总局比对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起,涉及4份发票(金额32.10万元,税额4.17万元),通过函证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核查企业业务合同等方式,确认发票真实有效,无违规问题,按规定完成协查反馈。
- 受托协查:收到外市国税稽查局协查函1起(涉及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8.50万元,税额3.71万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确认企业业务真实、发票开具合规,按期反馈率100%。
- 专案协查:配合贵州“9.1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查办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辖区内2户涉案企业的取证(包括银行流水、货物运输单据、合同协议等),并按时寄送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对XX宏祥铁合金厂“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3.00万元,税额3.00万元)并抵扣进项”的行为开展查处,查补税款3.15万元,加收滞纳金1.35万元,罚款1.57万元。
四、夯实基础管理工作,保障稽查规范运行
(一)征管软件规范应用
严格落实市国税稽查局数据管理要求,实现征管软件V1.1稽查模块“实时录入、动态更新”:对每起稽查案件的“选案审批、检查通知书送达、工作底稿编制、审理意见反馈”等环节,均在系统内同步记录,确保稽查流程可追溯、数据可查询;上半年累计录入稽查案件信息16条,数据准确率100%,未出现系统操作失误。
(二)一般纳税人身份核实
依据区国税局、区公安厅《关于加强新办(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信息核实的通知》,对2022年1月以来辖区内19户新办或变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展身份核查,重点采集“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证件发证机关等信息,形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信息核查表》,于5月16日报送至市国税局,并移送XX市公安局进行身份核验。经公安机关反馈,19户企业相关人员身份信息真实,无虚假注册、冒用身份等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检查进度滞后:截至6月末,计划检查一般纳税人20户,实际完成10户,检查完成率50%,未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主要原因在于煤炭生产企业检查涉及户数多、账务复杂,占用大量人力;同时,部分稽查人员对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掌握不透彻,导致检查效率偏低。
2. 稽查业务能力存在短板:在电子查账技能应用方面,30%的稽查人员未能熟练使用“电子账务分析系统”,对企业ERP系统数据提取、筛选能力不足;在新型业态监管方面,对“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兴行业的税收稽查方法缺乏研究,难以应对隐蔽性偷税行为。
3. 部门协同机制待优化:与税源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存在延迟,部分企业“发票领用异常、申报数据波动”等风险信息未能及时传递至稽查部门,导致稽查选案精准度受影响;与公安机关的联合办案机制尚未常态化,对“虚开团伙作案”的打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1] 分类分级稽查理论:基于纳税人规模、行业风险、纳税信用等级等维度,将稽查对象划分为不同类别与级别,匹配差异化的稽查资源(如重点税源企业配置资深稽查人员、高风险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实现稽查效率最大化与监管覆盖面最广化的税收管理理论,广泛应用于税源结构复杂地区的稽查工作。
[2] 以查促管理论:通过税务稽查发现税源管理中的漏洞(如发票监管不严、申报比对缺失),形成具体可操作的稽查建议,反馈至征管部门并推动整改,实现“稽查-征管-反馈-优化”的闭环管理,最终提升整体税收征管质效的理论体系,是当前税务系统“管查协同”的核心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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